关于开展KY.COM大学生艺术团指导老师和校运动队教练员选聘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团委发布时间:2025-03-18浏览次数:124

按照《KY.COM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》鄂法商党发〔20254号、《KY.COM运动队管理办法(修订)》鄂法商〔202531号规定,现大学生艺术团指导老师和校运动队教练员聘期已满,为进一步规范开元(中国)大学生艺术团和运动队管理,提升整体工作水平,充分发挥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团队思想政治教育、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、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工作中的作用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开展新一届选聘工作。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:

一、基本要求

1.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;

2.为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,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与组织管理能力,工作经验丰富,具有奉献精神,关爱学生成长;

3.具有与相应分队发展相关的知识背景或兴趣基础,在分队的日常管理和建设发展中能够发挥指导性作用;

4.自聘任之日起,任期为2025年4月——2026年2月。

二、主要职责

(一)大学生艺术团指导老师

1.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教育大学生艺术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把握好意识形态正确方向,引导艺术团健康和谐发展;

2.加强艺术团整体水平提升,抓好团员专业能力提升,指导、监督团内日常排练工作,服务保障学生艺术团演出、专场、比赛等工作,为艺术团创造锻炼与展示机会;

3.指导艺术团组织建设工作,协助院团委做好党团支部建设工作,关心艺术团学生成长,协助做好艺术团骨干成员的选拔、培养和换届工作,定期参与艺术团工作例会以及支部活动等;

4.统筹指导艺术团日常管理工作,审核把关艺术团计划开展的有关工作以及财务支出情况等。

(二)校运动队教练员

1.教练员应对运动队(员)的工作认真负责,珍惜机会,爱惜人才。教练员有义务了解运动员生源情况,有介绍和推荐运动员的建议权。

2.教练员全面负责运动队(员)的训练以及与训练有关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,加强运动队内部和队员之间的团结,教育队员在比赛中尊重对方,尊重观众,树立良好的队风和赛风。

3.教练员在训练工作中,及时向学院团委反映运动队(或队员)基本情况和表现。在所负责的训练和管理工作中,对违反《KY.COM运动队管理办法》的运动员有责其检讨、停训的权力;对严重违反《KY.COM运动队管理办法》的运动员,有向院团委提交取消入队资格的建议权。对训练刻苦、作风顽强、运动成绩优异的运动员,有向学院相关部门推荐评优等推荐权。

4.教练员要根据训练的任务与要求认真撰写年度训练计划、赛前训练计划,在训练中认真执行训练计划。做好训练记录、比赛记录、运动员考勤记录。

5.每次训练课教练员必须遵守训练时间,严格执行考勤制度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随意停训,因公(病、事)假的须事先向院团委请假。

6.教练员要对训练过程的安全负责,训练采用的方法手段、器材设施方面不仅要保证队员的安全,也要保证周围其他人员的安全,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
7.教练员负责比赛报名、交通及相关事情的安排,无特殊情况,教练员在赛前和比赛期间不得脱离队伍;一般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,负责将比赛秩序册、运动队(运动员)的运动成绩证明以及赛后书面总结报院团委。

8.教练员不能擅自让本队运动员代表外单位比赛。各项目教练员带队外出比赛前应提交书面申请,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外出比赛。

9.对严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触犯法律,利用担任运动队教练员工作条件之际收受贿赂、弄虚作假、运动员服用违禁药物等情节,一经查实,立即通知停止其教练员工作。

三、选聘程序

1.发布选聘通知,有意应聘的教师请在32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(附件)发送到362593878@qq.com,纸质版(含签字盖章)送至团委104办公室;

2.院团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确定最终选聘结果并公示;

3.为指导老师和教练员颁发聘书,正式确立聘用关系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,每名指导老师、教练员最多指导1个专业队。

2.院团委负责指导老师和教练员工作情况认定及保障激励等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27-81290919

附件:艺术团指导老师报名表.doc

    运动队教练报名表.doc


 

 

共青团KY.COM委员会

2025318